农村大锅频频引发隐忧 加强管理不容缓

Video.com.cn(视频网) 2008-09-18 16:57 来源: 新华网

    近日,农村违法装“锅”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锅”这是人们对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形象称呼。为农民朋友了解外界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是“大锅”盛行也引发了一定隐忧。

    广大群众之所以热衷于装“锅”,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收看到的电视节目比较多。时下,农村开通有线电视的地方很少,有线电视只是开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同时与普通的电视天线相比,装上卫星电视简易接收装置后,就能收看全国各省市的卫视,甚至是境外的节目。为农民朋友了解外界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

    二是价格比较便宜。开通有线电视,开户费至少要几百块钱,一年还得缴100多块的使用费,这对农民来说真是无福享受。如今,上门来安装“大锅”,总共收费也只在二百至四百元之间。而装个“锅”至少能用上四五年,相对于有线电视来说,它没有后续费用,其使用成本只相当于有线电视的四分之一。

    三是安装比较方便。在农村,几乎所有的家电商店,都有安装“大锅”此项业务,并有安装队。广大农户只需一个电话,安装“施工队”就会服务上门,个把钟头就能安装完毕。有的门店甚至打出了“三包”服务招牌:包维修,包调试,包使用寿命三年。

    但是,“大锅”盛行也引发了一定隐忧。主要为,一是控制孩子收看电视难。由于好节目不断,一些儿童,只要有时间就坐在电视机旁看电视,儿童类节目还好说,但一些成人类诸如色情、暴力等节目,若给家里的小孩看了,必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是周围邻居收视难。由于信号干扰,使普通类的电视天线不能很好地接收电视信号,致使收看质量及频道数量受到影响。笔者就深受其害,原先电视能收到20多个台,自从四邻安装上“大锅”后,现在只能看三四个台,而且是雪花、噪音不断。

    三是农户消费维权难。因为按照国家规定,私自接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这一消费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权益,往往落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四是卫星接收设施管理难。据有关人员介绍,非法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活动屡禁不止,必将直接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秩序。

    实际上,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中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维护良好的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对农村“大锅”蔓延之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治理。一是要抓源头。以加强生产厂家的整顿和市场监管为重点,严格实行定点定产、专产专营的管理制度和以销定产的生产制度。重点解决好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源头问题。
    二是协调联动。工商、广电、公安等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态势,严厉打击那些违法牟利的“经营者”,依法对推销、安装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街道、居委会、社区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真正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创新举措。笔者以为一概禁止不可行,可以借鉴香港等地“集体接收”的模式,以村为单位,安装一只“大锅”接收卫星节目,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查后再分接到个人用户,以方便广大村民收看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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