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现已跨区受理远城区“电子眼”处罚

Video.com.cn(视频网) 2008-09-27 13:42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李亦中

    驾驶人在远城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记录后,不必再跑到违法地所在交通大队接受处罚。10月1日起,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任意交通大队接受处理。

    市交管局解释,除需扣车、扣证等按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外,其他仅涉及罚款处罚的远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子眼”和窗口、路面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并开具处罚决定书的,均可持《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到中国银行或邮政局140个网点中任一网点缴款。中心城区的“电子眼”处罚也可到远城区接收处理。

    为方便群众便捷缴款,10月1日起,我市代收交通违法罚款网点,在原有中国银行35个网点的基础上,将增加105个邮政网点。中国银行网点可受理电子信息卡(IC卡)和纸质罚单的缴款;邮政网点只受理纸质罚单的缴款。

    公安交管部门将在道路条件许可的邮政网点门前施划停车泊位,方便办事群众。

    外埠车辆被我市“电子眼”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便来我市接受处理的,邮政局在向车辆所有人邮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时,附带一份“邮政代办缴纳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委托书”,违法行为人可自愿选择委托邮政局代为接受处理和缴款。外埠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路面民警当场处罚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因急需赶路或银行下班等原因不能及时缴款的,也可回驻地后委托邮政局代为缴款。

    据了解,中心城区“电子眼”处罚已实现跨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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