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探头发现警情,有奖!

Video.com.cn(视频网) 2008-06-30 15:56 来源: 厦门网[海峡网]
   本报讯 (记者 薄洁 实习生 杨铁军 通讯员 黄志杰)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的建设,昨日上午,城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提高运用系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安部门在原来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的奖励中增设对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的奖励,对能积极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警情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或为侦察破案提供有力线索和证据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奖励对象为各单位监控中心及社区监控室的值班人员(主要对象为协勤人员,不包括民警)。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对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并组织人员快速处置平息事件的,或及时发现并协破治安案件的,每起奖励50元-200元;对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协破一般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 200元-300元;对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协破重特大刑事案件或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案件的,每起奖励300元至500元;对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抓获在逃人员,或积极主动调用监控录像发现警情并协破案件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对在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民警,市公安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由其所在单位申报相应的嘉奖、记功等奖励。据了解,该视频监控系统运用奖励机制将于近期实施。
    据介绍,监控系统的设置及运用,不仅有效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防控的能力,还大大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的“6?16”湖里强奸幼女案、 “8?7”海沧强奸杀害中学生案、2008年的“5?19”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被抢劫杀害案等一批恶性和重大案件的告破,很大一部分依靠的是监控系统发挥的作用。作为提前完成监控100%覆盖率的湖里区,系统运行后共协破刑事案件2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处置各类多发性治安案件26起,治安拘留84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林志强调,监控系统不是“豪华的摆设”,一定要真正把“技防网”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网”。推进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各监控平台进行联网,进行监控资源的充分整合,逐步实现全市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技术防控功效,提高预防、发现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据悉,到今年底,全市城区监控系统覆盖率将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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